印发《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

经校领导同意,现将《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、优秀科研管理工作者奖和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评选工作的通知》印发给你们,请照此组织实施。

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
2004年3月8日

各市洲党校、省直党校将有关评奖材料于6月10号之前送省委党校科研处。请各科研单位按要求推荐一项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材料,并于6月10号之前交科研处。请本校有意申报的科研人员到科研处申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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