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2004-20

关于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
2004-2005年度立项课题申报工作的公告

《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2004--2005年度立项课题指南》经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批准,即日起在湖南省社科联网站上发布,并开始受理项目申报。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2004--2005年度立项课题指南(下简称《课题指南》)的指导思想是: 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共中央2004年3号文件精神,着重面向21世纪的湖南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,立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与学科建设的结合点,着力研究湖南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中需要突出研究和解决的问题,为提升优长学科、培育特色学科、形成名牌学科以及培养和造就一批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搭建平台,铺垫基础。学科建设既要注意传统学科研究,又要重视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研究,加强基础研究,注重应用研究,推动各门学科的理论、体系、方法和手段的创新与发展。
二、《课题指南》的选题是方向范围课题,申报人可在《课题指南》规定的方向范围内自行设计具体题目。对超出《课题指南》范围的申报课题,一般不予立项,确有重要意义的可酌情定项。本次立项课题分委托立项、立项资助、立项自助三种。
三、《课题指南》分八大类,即马列科社类(A)、哲学类(B)、经济类(C)、管理类(D)、法学类(E)、教育类(F)、文学艺术类(G)、史学类(H),分别以A、B、C、D、E、F、G、H作为代码。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我办公布的《立项课题学科分类编码表》填写。
四、本次立项课题完成期限最多为三年,其中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论文或研究报告的项目,须在二年内完成。
五、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要求: 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主持课题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。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立项课题尚未完成者不能申报。
六、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(包括《2004-2005年度立项课题指南》、《2004-2005年度立项课题申请表》、《立项课题学科分类编码表》、《2004-2005年度立项课题单位申报统计表》(同时上报申报统计表的电子文件)等)请从网址: 下载。申请书原则上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、A4纸打印和复印,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盖章后,报送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。
七、各高等院校、省直有关科研单位、省级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、市州社科联受理本单位和当地的课题申报。我办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。
八、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严格把关,提高申报质量。要依据《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的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,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,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,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,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,进行认真审核,签署明确意见。
九、项目评审费数据录入费收费标准每项为100元。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过规定标准收取费用。
十、受理申报时间从2004年4月 25日起至2004年6月15日止。申报单位必须于截止日期前把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4份,其中1份原件,3份复印件报送受理单位,逾期不予受理。

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:
长沙市德雅路浏河村7号省社科联5楼
邮编: 410003
联系电话: (0731)4220074


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
2004年4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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